测绘成果汇交
时间:2015-09-07 10:21:28 来源:

受理机构

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管理科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限

法定时间:无 

承诺时间:无

联系电话

0724-2372859

办理地点

荆门市象山一路8号

荆门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管理科

办理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工作日)

监督投诉

机构名称:市规划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24-2371548

地  址:荆门市象山一路8号 

邮  编:448000 

办事依据

【地方政府规章】《湖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2007年湖北省政府300号令)第七条 公共财政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州)、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成果资料;其他资金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项目出资人应当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成果资料。

办理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

2.测绘项目完成后应汇交测绘成果。

申请材料

1.基础测绘项目汇交测绘成果副本;

2.非基础测绘项目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处理流程

受理→审查→备案